若水:“爷爷,到底什么是双行星?”“天文学家给双行星的定义是:‘双行星是指符合行星定义的两个天体大小比较接近,二者之间的引力中心不在主要天体内部,彼此互相绕着对方运动,犹如跳交谊舞,这两个天体就是双行星’,由双行星组成的天体系统,称为‘双行星系统’,我不能完全理解这个概念!”
爷爷:“简单的说,就是指两颗差不多大小的行星,它们互相绕着对方运转,又同在同一行星轨道范围内,同时较小的一颗不是较大一颗的卫星(卫星的引力中心为行星),较小的一颗也不是矮行星(矮行星的引力中心为恒星),它们之间虽然存在着某种力的关系,但各自的引力中心主要是恒星,这样的两颗行星,就组成了双行星;而由双行星组成的天体系统,就是双行星系统!”“更简单的说,就是,两颗星星,大小差不多,并组成了一个天体系统,它们互相绕着对方运转,却又都是行星,都以恒星为主要引力中心,而这个天体系统就叫‘双行星系统’。要注意的是,这个定义中的‘主要’两个字非常重要。”
若水:“为什么质量大小要差不多呢?难道没有卫星和它所围绕的行星大小差不多的情况吗?”
爷爷:“这个问题问得好!”“在一个星体围绕着一颗行星运转的情况下,这个星体是属于卫星,还是和另一颗行星组成双行星系统,通常科学家们是这样界定的,如果二者差别较大,小者为卫星,如果二者大小(质量)差不多,那二者就组成了双行星,但如果两者质量差不多,却差别又很大,在定义上就产生了疑难,通常认为,两者质量在同一数量以内的称为‘双行星’,也就是在1/10以内,按这种界定方法而言,比如,因为月球和地球的质量比约为1/81,地球比月球显然大得多,不在同一个数量级以内,结论自然为月球是地球卫星。但这又违背了一般科学定义原则:‘不宜以人为主观的比值作为界定界限’,也就是说,不宜以认为主观比值做为心理界定界限,而应该以某种引力、轨道相关的现象作为标准,于是就产生了分歧。其中有科学家(撒·艾西莫夫)建议:“区分‘行星-卫星’和‘双行星’要以两者相互拔河(较劲)的值,来辨别这个量是卫星的质量相较于行星和恒星的比例,以及卫星的距离相较于与行星和太阳距离的值,这个定义,叫做‘拔河定义’,听起来是不是非常拗口,以及难以理解?我们不是专业人员,简单的理解就是,一个星体是受所在恒星系统中恒星的引力的影响大?还是受同一系统中的相对应的行星的引力影响大,如果受恒星的大,那它就与同一系统中的相对应的行星组成双行星,如果受同一系统中的相对应的行星的大,那它就是这颗行星的卫星。打个比方:恒星和同一系统中的相对应的行星的关系,相当于拉拔河的双方,‘待定义’星体相当于拔河绳索中间系着红布,恒星、同一系统中的相对应的行星的引力相当于拔河者双方的力,但游戏规则中,红布所在的具体位置,不是判定游戏胜负唯一标准,还得计算总体上拔河两头双方谁实际输出的力气更大,红布的位置只是作为计算胜负的其中数值之一,至于究竟偏向于恒星一方一些,还是行星一些,不是最终决定胜负的唯一因素。也就是不主要看‘待定义’星体距离谁更近,得总体上来看它受谁的引力的控制更大,而距离谁近一些,只是用来计算受恒星,还是受行星的引力的影响,谁大一些的其中一个用于计算的指标数值而已,一句话,就是看受谁的引力影响更大一些来判定。那么,按这个规则来看地月系,根据目前科学家测算出的数据而言,月球受到地球引力的影响小于太阳引力对月球的影响(地球拔河值仅有0.46),月球和地球组成了双行星系统,但这就与‘卫星绕着行星转’的定义发生了悖论。另外,这种主张中,也有一个漏洞,那就是如果‘待定义’星体,所受到的来自两方的引力相同,那又该如何界定呢?但是,相反,如果以‘两者质量在同一数量以内(在1/10以内)的称为双行星’的方式来作为界定标准,同样也产生悖论,同样违背了‘卫星绕着行星转’的定义,这就是不同的学说之间产生争议的节点所在!”
若水:“爷爷,那究竟哪种是正确的呢?您支持那一种说法呢?”
爷爷:“哈哈,我又不是科学家,谈不上支持哪一种!但爷爷知道,科学家们之间存在争议,并不是坏事,因为科学家们在探知科学,寻求真理,而合理的争议本身就是寻求真理的必经之路;而对于客观存在的科学现象,人类只是探知者,定义——只是一种便于探知而产生的合理的工具,不然你说,一米为什么是这样长?而不是那样长呢?水为什么叫‘水’,而不叫其他名字呢?当然,科学家们给某种科学现象或者事物下定义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寻求尊重自然客观和人类已经约定俗成的习惯认知的过程,同时后者必须是吻合客观或者是已经被证实为正确的,且其中绝不能包括那些已经被证实是错误的人类的认为,否则,得出的结论,做出的定义就是伪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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